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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


此间为大晟十二年,朝堂稳定,江湖伐乱。

        魔教十年之前受正道讨伐,一分为二,分为罗刹教和婆佛宗。前者心法阴柔、行踪缥缈,后者心法刚烈、魔心鬼魅。

        十年间,正道武林修生养息一片繁荣,魔教也于西域一片暗自扩/张,本来双方各自安好。谁料,近几年魔教突然重临中原,作恶不断,不少武林正派都惨遭毒手。

        正道武林恐十年前群魔乱舞之象再起,故现任武林盟主广发英雄贴,召集天下群雄于江陵赤峰岛召开武林大会,共商讨伐魔教之事……

        ——

        烈日当空,好似要把一切都烤焦一样,位于大晟的北方边境,有一座重要的贸易小镇,名叫益城。

        此时的益城,正处于一年中最为繁忙的时节,因为每年夏季正是大晟与周边各个小国贸易往来最频繁的时期。

        每到这个时间,小镇的大街上总是充斥着各种族或国家的人群,有浓眉大眼的中原人士,有细眼单皮的塞外牧民,更有高鼻深目的西域商人,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然而,再繁荣的地段也免不了有一些萧条的地方。

        就在离闹市不远的河畔,一座外表装潢精致、客人络绎不绝的酒馆背后,有一条偏僻隐蔽的小巷子,这里荒草丛生、人迹罕至,偶尔还有不知名的虫豸或者硕鼠匆匆略过。

        休斯穿来之后,迎面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景象。

        一条萧条、破败的死巷,地上满是杂草,两边墙壁由一种没见过的青石砖垒成,天空烈日炎炎,小巷子的地面被照射的通白。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大晚上住所的棺材旁突然来到了这么一个大白天陌生还荒凉的小巷子,但是习惯了伦敦雾蒙蒙气候的休斯表示当即就想遁走,这里的太阳太刺眼了。

        没办法,身为高等血族,虽然普通阳光晒不死他,但是,吸血鬼面对强光易致盲,这么强烈的光线休斯感觉自己眼睛快瞎了。

        而且不论这是哪里,只要不是出了地球,在哪里都能回去。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子突然朝他飞速砸来。

        “喂!外域的。”只见一衣衫褴褛、浑身脏污不堪的亚裔小孩朝他扔了一块石头,口吐华语,一脸戒备,“谁让你来这儿的?这儿是我们的地盘。”

        原来这里是附近流浪儿经常光顾的地方,这条小巷正好是这个小乞丐的地盘。

        这是来了华国了吗,休斯思索。吸血鬼嗅觉、听觉是极端灵敏的,休斯远在小孩出现之前就远远嗅到和听见有人接近了。对于小孩的出现他并不惊讶,惊讶的是这小孩竟然朝他扔了一块石头。

        ……多么可笑的攻击方式啊。休斯侧身躲过,眼睛微眯冷声说,“华国小孩,不想死的话就赶紧滚。”出口是地道的华语。

        拜吸血鬼漫长又无聊的寿命,平时喜欢研究美酒、美食和各国文化的休斯对于这个一向神秘的东方古国还是有一些了解的,甚至曾经一时兴起,学习了这门据说是世界上最难学习的语言——华语。

        小乞丐才不怕他,这种外域来的番邦人,总是外强中干,吓唬几下就走了,而且,他有一堆的后援呢。

        “口气还挺大的嘛。”小孩撇嘴,随后大声招呼,“小虎、二牛、狗蛋,快点过来,外域的那伙儿又来了!想霸占我们地盘呢。”

        马上,一伙小孩鱼贯而入,巷子里传来‘哒哒哒——’的脚步声。

        这几天益城市场开放,来了一批外域的流民无赖,偷鸡摸狗就算了,还欺负城里的孤儿乞丐。不是抢他们的吃的,就是霸占他们的地盘,特别讨厌。

        前两天大壮才带着几个小伙伴收拾了那伙人一顿,把酒楼后面这条巷子抢回来,今天再来,竟然又发现一个擅自闯入的番邦人。

        几个小孩将休斯团团围住,高矮胖瘦各占一样。

        大壮此时一脸洋洋得意,“小子,这下子看你往哪儿跑。”其他几人站在身后纷纷附和。

        “番邦人,上次还没吃够苦头吗?还敢来。”这是矮个儿的小虎。

        胖胖的二牛吸着鼻涕,跟着附和:“对……对,还……还敢来。”

        “老娘打死……诶?”最后一个长的纤瘦的小男孩,反应奇怪,本来张牙舞爪看到休斯之后突然就收声,脸上还露出可疑的红晕。

        此时的瘦猴心想,乖乖,这番邦人长的好俊,身姿挺拔、腰细腿长,脸上有一对漂亮的鸳鸯眼,此刻在阳光照射下泛着的微光,摄人心魄。

        ……就是皮肤有点稍微白的过分了。

        这都是什么奇葩组合?

        休斯本不想搭理,几个小孩子罢了,吓唬几下就好了,还不至于让他出手。但是又不能直接瞬移遁走,吸血鬼需要遵循“避世”的戒条,不可轻易在人类面前暴露。如果现在他现在直接原地消失,怕不是明天就上新闻。

        于是只能耐心被几人“包围”,大太阳晒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不耐烦道:“你们想怎样?”

        正发问,迎面又飞过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原来是矮个儿小虎扔过来的。

        “想怎样?给你一点教训尝尝,看我不打死你个坏人!”小虎呲牙。

        这些小鬼们可真是烦人!

        休斯反手接住,手掌轻轻一握,拳头大的石子瞬间化为粉末,不悦道:“再扔过来,下一个捏碎的就是你们的脑袋。”随后手掌微抖,细碎的粉末于风中飘散。

        四个半大的小孩惊讶的瞪大眼睛,这石子是大壮特意从郊外的岩石山上捡回来的,十分坚硬,有成年人的手掌那般大。专门对付这几天总是来欺负他们的外域的地痞流氓,寻常人根本不可能徒手捏碎,除非他会内家功夫,但那是武林中的高手才有机会学习的。

        “你…你会武…武功?”二牛磕巴道。

        休斯挑眉,武功?那种华国武功吗?不过他不想搭理几个小孩无聊的问题,因此只是嗤笑一声未做回答。

        一旁的小虎以为他是默认,又问道,“你不是来抢我们地盘的吗?”

        “当然不是。这地方荒凉偏僻,我要来干什么?”休斯不屑道。

        大壮脸色红白交加,在他的印象中,会武功的都是大侠,自有吃饭的本事,怎么会来抢他们的地盘,只有一些只空有蛮力的市井无赖,高不成低不就才回来为难他们这些孤儿。

        于是挥手让其他人让开,不好意思的轻咳一声,“这,原来是误会,那大…大侠您请。”

        “哼。”休斯冷笑,动身离开。

        看到刚刚的都是误会,而且眼前的“美男子”还是一位平时他们可望不可及的“江湖大侠”。

        瘦猴开心的凑上前去,“哎呀,原来是一位江湖功林高手。”

        “看大侠面生,是不是第一次来我们益城?”

        这几个穿的破破烂烂说话模仿古代华国的小鬼,他还以为是遇到了搞街头行为艺术的叛逆少年,此时听到一个陌生的地名,休斯不禁蹙眉疑惑。

        益城?这是哪里?

        瘦猴看休斯长相和穿着都如此“异域”风格,想到现今江湖上好像也没有什么外域长相的人,难道也是来做生意的吗?于是问道,“大侠你来大晟是做什么生意的呀?”

        这小鬼好吵,是不是嗑药了?休斯不胜其烦,有些犹豫要不要直接杀了好让他永远闭嘴,想了一想又堪堪忍住。

        “诶,大侠别走,告诉我你是哪里的嘛~”眼看休斯越走越远,瘦猴着了急,伸手就想拽休斯胳膊。

        好像后背长眼睛一样,休斯一把躲过,冷声开口,“离我远点。”眼中寒光好似可以冻死人一般,隐藏在身侧的右手,指甲悄然变长,似乎下一刻就要直接划破对方的喉咙。

        瘦猴被吓得噤声,后退两步后慌忙收手,心想,这番邦人真凶。

        因为后背四人还一直盯着,都忍到这儿了,也不差这一时半刻。休斯便继续保持正常人类的速度一步步走出去,刚刚一出小巷子,顿时感觉不对劲。

        只见目之所及,烈日之下,各种充满东方风格的古朴建筑一一陈列,雕梁画栋、亭台楼阁,青砖红瓦的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美轮美奂。

        来来往往的人群皆穿着华服,口吐华语,或游玩、或买卖、或赶路,一片繁闹。

        这些景象本来是非常美好的,但是,为什么都是华国古代的景象,而且街上竟然一点现代工业的痕迹也没有,好像突然时空旅行了一样。

        想到后面还有四个当地的小孩子,休斯意识到,这岂不就是最好的询问对象?于是蓦然转头看向四人。

        高矮胖瘦因为他刚刚的那一瞥,此刻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向外走,见他突然转身,都双双停下脚步。

        “……呃,大侠,您还有什么事情吗?”大壮迟疑,护住其他三人。

        “你,过来。”休斯不答,向大壮勾勾手指。

        大壮小步踱过去,“大侠,有何吩咐?”

        “这儿是什么地方?今年是哪一年?”休斯问。

        “啊?”大壮一脸奇怪,想着,这番邦人长的帅是帅但怕不是个傻子。但面上不显,还是答道:“这儿是益城,大晟最有名的边陲重镇,然后现在是大晟十二年。”

        大晟十二年?休斯困惑。

        不单单是华国,休斯对各国历史都略通一二,不是因为专门学习,是漫长岁月一年年见证过来的。

        他不记得华国历史有叫大晟的。

        休斯又拿出一块巴掌大的黑色方形物体问:“好,再问一个问题。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大壮不敢上手拿,只是隔空端详:黑色方形,长的和个缩小的板砖似的,但另一面看着像琉璃,光滑平整,离的近了还能反照出人像。

        但哪有人会随身携带板砖,于是道:“不知道,是镜子吗?”

        看着眼前不似作假的困惑,休斯闭眼良久,再睁开眼睛时候声音都低沉了些许,“……不,这是一块板砖。”

        大壮诧异,高矮胖三人面面相觑。

        ——

        大致明白现在的处境之后,休斯发现一个严峻的问题:他可能暂时要断粮了。

        吸血鬼一共有十三个氏族,每个氏族各有自己的特性。

        其中的阿萨迈特氏族,受“饥饿诅咒”的影响,内心对其他氏族之血永不满足的渴望。

        也就是说,只有吸血鬼的鲜血才能缓解他们的饥饿。

        这并不是说人类或者其他哺乳动物的鲜血对他们无用了,这些血液依旧是他们的日常主食,可以为他们提供营养,类似于食物对于人类。但也仅此而已,人类的鲜血还是无法消除他们的饥饿感,他们总是感觉到十分的饥饿。

        这种饥饿是感官上的,与生俱来且无法控制,远比“毒|品”对瘾君子的效力强大十倍。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这种嗜血的特性,加上阿萨迈特一族与生俱来的强大能力,在最开始的时候,阿萨迈特们总是不加节制的大肆捕猎其他血族,因此遭到了各氏族血族的联合抵制。

        后来,经过长久的征战之后,双方达成契约,阿萨迈特们必须以雇佣的方式来换取其他氏族之血,否则就会受到整个吸血鬼世界的严厉惩制。

        现在乍然来到这个不知名的地方,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短时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合适的雇主,休斯对此十分担忧。

        ……而且,这里是有吸血鬼的吧?休斯不确定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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