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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过去那些事


乱步抽走我手中的饭盒,用那双灵动的眼睛,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嘴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容。“我说,刚才那个男人是谁?”

        太糟糕了。

        我舔了舔嘴角残留的米汤。

        无论是稚气可爱的他,还是完全与之相反,霸道、盛气凌人完全不给我任何反抗余地的他,都将我牵制住了。

        他见我没有说话,伸手想要拍我的头,我下意识的抬起手挡住。被他攥住手腕,强迫十指交错,戴在我手上的戒指完全暴露在他的眼下。“手上的戒指是他给的吗?”

        我清了清嗓子,清醒过来的大脑这才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乱步先生刚才会有意识?!”

        他嘴里叼着棒棒糖,眼睛再次眯了起来。“果然,那个雾气会让人失去意识,麻醉药?还是什么?”

        我闭上了嘴巴,抬起头瞅了瞅他,确定他没有生气。

        我纠结了一会,组织语言。“乱步先生你知道,我之前一直在意大利的跨国集团工作,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横滨了,这次回来是为了休假……嗯……之前的集团性质有些类似异能特务科吧,所以档案资料上,都被强行抹去了痕迹,我真的没有故意要瞒着你这件事情……只不过说起来有些复杂。”

        他除了转动了下嘴里的棒棒糖外没有任何反应。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是……那个雾气是……”

        他忽得出声打断我,眉头紧跟着皱了起来,不悦道。“狸奈酱,我说了好几次,那个男人是谁,其他的名侦探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在脑子里疯狂的想着该怎么跟乱步解释死气之炎的事情,一时间没想到他生气的原因居然真的只是弗兰。

        我歪着头,对他眨巴了几下眼睛,脑袋完全放空。

        他像看傻子一样,用手指弹了我脑门一下。我捂着脑袋痛苦的哀嚎了一声。“就……就只是之前工作的同事。”

        “同事?”他哼了一声,从衣服里掏出了那副亮眼的黑色框架眼镜,想都没想就往脸上带。“你觉得名侦探很好骗吗?”

        “不是!等等——别戴眼镜!”我慌忙伸手阻止了他,他的眼镜差点被我打掉在地,我垂下头不敢看他。“弗兰是同事……唔,以前也有好感。”

        关于我对弗兰的喜欢,现在想起来只是少女青春时期的绮梦罢了。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巴利安营地城堡的后花园里。

        当时我被派去收集他们近期招募的新人部下和季度财务支出报表,弗兰带着一个巨大的苹果头躺在大树的树根下面,风刮过树叶散落到他的身上,他用手捡起一片,放在眼睛上遮挡着太阳。

        我站在距离他很近的地方,疑惑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家伙。

        问了一起同行的前辈才知道原来他叫弗兰,是雾守六道骸带回来的徒弟。

        巴利安内的规则向来是强者生存,弱者就会被替代,前任雾守玛蒙和reborn的突然失踪,让整个彭格列都变的人心惶惶。

        按照惯例我每个季度都要去巴利安收取报表,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他。他浑身是伤,如同尸体一般躺在大树下一动也不动。

        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的玩偶衣服也被烧出了破洞,大腿、膝盖上源源不断的流着血。我站在他面前,他抬起头,用面无表情木讷的眼神看着我。“谁?”

        我帮他简单的处理了伤口。

        巴利安的选拔是残酷的,即使我帮他将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等我第二天不放心,偷偷溜过去的时候,他依然带着更重的伤,瘫倒在那里。

        在他身上我感觉不到一点作为人的生气,倒不如说,他与六道骸有着同样的气质,属于雾属性,飘忽不定,触碰不到的存在。

        雾守的选拔一直持续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每天都有带着伤药去找弗兰,帮他包扎创口。直到最后一天,巴吉尔告诉我巴利安的雾守人选已经确定了,需要门外顾问前往确认。

        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他,还是和之前一样,瘫着一张脸气得贝尔直跳脚。

        他看到了我,对我挥了挥手。

        我笑着回应了他,为他能够活下来,并且拥有这份荣誉感到骄傲。

        门外顾问的休息室在一楼,他总是在被xanxus和贝尔打过后,趴在我面前的窗沿上,默不作声的看着我做工作,直到我发现他,把他揪进来上药。

        再后来,彭格列被密鲁菲奥雷入侵,与密鲁菲奥雷同时出现的还有当年被六道骸凭借一人之力消灭掉的艾斯托拉涅欧家族。

        他们在意大利战乱时期,偷偷抓走了一部分小家族的成员,进行秘密的实验。

        我与彭格列逃离的人员走散了,正好碰到艾斯托拉涅欧家族在招募普通人作为下手。

        因为之前在夏马尔医生的医院内帮过忙,很快我就被选上了。敌人经过了层层筛选,从最基础的实验到最后的人体试验,我忍着不适将所有的情报记录了下来。

        一切都太过顺畅,彭格列意大利主战场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就连日本分战场也取得了短暂的胜利。

        我欣喜若狂,以为不久后就能离开这里。

        手上的研究资料足够让这种惨无人道,不尊重生命的家族彻底覆灭。

        但意外来得太过突然,艾斯托拉涅欧家族在某天晚上遭到了敌人的入侵。因为与密鲁菲奥雷有合作,他们研究了一种可以切断死气之炎的秘密材质,将资料室完全的涂抹,我从监控室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弗兰。

        就在派遣的部队快要抓住他的时候,我正大光明的刷卡进入了控制室,切断了资料室的死气之炎的供应能源。

        当时我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以他的能力,想要从这里脱身,应该很简单。而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就算死亡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很幸运,我没有死。

        很不幸,我被抓了进去。

        在那种不见天日,潮湿阴暗的地牢内,我被关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艾斯托拉涅欧的人往我身体内注射了无数种不同颜色的液体,我的头发从普通人的黑色逐渐发生了转变,直到现在的深紫色。

        不知道外面的时间流逝,我以为自己要被禁锢在这里直到死亡。

        然后,我听到了沢田纲吉的声音——

        六道骸控制着从地狱里绽放的一丛丛渡过烈火绽放开的莲花出现在了实验室里。我看到了弗兰踩着莲花,轻巧的落在了被铁链禁锢着,已经没有知觉的我面前。

        他说——

        呦,狸奈——回家再睡了。

        在那之后,我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像一个无法灌满水的容器,不断的吸收着死气之炎。只要死气之炎的供应断开,我就会像假死的人一样,失去所有的知觉。

        后来,弗兰送了我一枚戒指,储存了他和六道骸雾属性死气之炎的戒指。

        我记得弗兰给我这枚戒指的时候。

        他说——

        好好活下去,还有对不起。

        我当然知道,我们两个人从头到尾,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相遇,根本不会有交集,而现在回归到正常的同事关系,才是最正确的答案。

        “只是有好感而已,而且是很久之前的事情。”我说完了这句话,整个人垂着头,没有继续说下去,手指不安的揣摩着戒指。

        乱步坐在一旁,耐心的等着我,空气中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呼吸的声音。

        我害怕,并不是害怕他知道弗兰的事情,而是怕他知道我做过那些难以启齿,甚至趋近于黑暗的曾经。

        更害怕,他知道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因此而离开我,改变与我之间的相处方式。

        为什么会答应和他结婚呢?

        大概是我内心里一直渴望着光明,心向光明,所以被他的光芒万丈所吸引。

        “以前喜欢的人吗?”他听从我的话,没有带上那副眼睛窥探我的过去与秘密。

        乱步用手抬起我的脸,指尖在我的脸上擦拭着,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眼睛里雾蒙蒙的,“笨蛋,就算是以前喜欢的人又怎么样,名侦探可是有各种手段可以把你的心停在我这!”

        他说完,又恢复成了可爱的模样,鼓着腮帮,把饭盒一个一个装进袋子里。“名侦探才不会戴绿帽子!”

        我破涕而笑,用手擦了擦眼睛,“是,我怎么可能给万众瞩目,万人敬仰的名侦探戴绿帽子……我跟他早就不可能了。现在只是同事关系而已,这枚戒指是为了控制我的异能力不会失控,用特殊材料打造而成的。”

        “哼!”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到我面前,脸上气鼓鼓的。“这是我的银行卡!!我也会给狸奈买戒指!买个最大的!最漂亮的!”

        我没有拒绝他,接过他递过来的卡,摸了摸身上的衣服,“可是乱步先生,我身上没有口袋,要不卡先放你那里!等回去再给我?”

        他嗯了一声,把我上衣的扣子扣好。“狸奈多大的人了!衣服都不好好穿!”

        这不是你解开的吗……

        以防乱步以为我有治愈伤口的能力,我还是将死气之炎的一些特征告诉了他。“关于刚才的雾气,是用来制造幻术的,不一定是沉睡,也有可能是在做梦,我的能力也不是治疗。”

        “我知道。”

        “嗯?你知道?”我被他的话震惊到,磕磕巴巴的询问,“你不是,把那些他说的话都听到了吗?”

        “当然没有,不过这个能力真讨厌,让名侦探梦到了以前最不想回忆的过去,不过……算了,没什么。”

        我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乱步在我面前脱掉了身上的小披风,掀开床上的被子,整个人钻了进来。

        医院的病床并不像家里的双人床,窄窄的病床两个人躺在上面,几乎贴合在了一起,我只要稍微动一下,就能触碰到乱步的身体。

        加上正值盛夏,我们两个人身上的温度一下子提了上来。

        跟完全僵硬的我不一样,他躺上来,就用胳膊搂住了我的腰,甚至还故意往我身上贴了贴。

        关上灯之后,在月色的映衬下,乱步脸部的轮廓显得极其柔和,墨绿色的瞳孔如同星河般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我明天一大早还要上班,狸奈酱不会赶我下去吧?我们好歹已经是结婚的夫妻,呐?”我明知道他是故意的,但还是完全被他若有若无透露出的可怜打败了。

        我用手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知道了!快睡吧!”

        他心满意足的跟我脸贴脸,闭上了眼睛。反倒是我,看到他的睡脸,完全失去了睡睡意。

        为什么会选择我呢?眼前浮现乱步第一次见到我,拉着我要去结婚的场景,那时的他脸上露着的是与探案时一样的认真。虽说是第一次见面,但我也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他的要求。

        我是一个有缺陷的人,因为药物的原因,我并不能很完善的表达出内心的想法与情绪。

        但乱步不一样,他就像是天边的骄阳,和他在一起后,感觉所有的情绪表达都变得理所当然。

        他蹭了蹭枕头。“狸奈,我明天想吃红豆饼。”

        我眼底泛着笑意,也闭上眼睛感受他的呼吸,意识随之飘远。

        迷迷糊糊之间,我听到他断断续续的声音。

        “笨蛋!”

        也许我真的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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